招生政策

汕头大学医学院奖助学金设置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

国家助学贷款、奖学金、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、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。

一、学费全额奖励计划

李嘉诚基金会捐资在汕头大学设立专项奖助学金,奖助2019级至2022级全体本科生在读期间的全部学费(临床医学、口腔医学、精神医学、眼视光医学的本科生为5年;护理学、药学、生物医学科学的本科生为4年)。

二、国(境)外学习奖学金

奖学金细则以我校发布的相关规定为准。

三、其它奖助学金

国家奖学金(8000//年)、国家励志奖学金(5000//年)、国家助学金(平均3300//年);企业及个人捐助奖学金(最高15000//年),校友奖助学金(2000-10000/人)等。

四、助学贷学金

(一)国家助学贷款:大学入学前,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到户籍所在县(市、区)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,也可在大学期间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。国家助学贷款年贷款额最高为12000元,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,最长不超过22年。

(二)勤工助学金:学校鼓励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勤工助学工作,通过自己力所能及的劳动获取报酬,帮助完成学业。另外,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经济特别困难补助、临时困难补助、就业补助金等资助。

学校按照规定开通绿色通道,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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